此論斷有些許舛誤之處:唐人千年來即缺乏真正意義之宗教信仰,是故今日唐人幸福感之缺失,其根源在於缺乏安全感而非信仰。其一、唐人之信仰吾人觀乎國中國外對於唐人之批評,皆傾向於將唐人之民族特性而強解為唐人之弊端,凡與歐米或日本不同之處便解為唐人缺失落後之處。唐人信仰之特性,亦常落入此論中。中華傳統上為祖先崇拜,此為遍及鄉野民間及朝廷士大夫間真正宗教意義上之信仰。除卻專業之修道之人,道教或佛教於中國歷來並非普遍之信仰,而介乎於傳說或奇談之範疇,偶有功利實用上之意圖(拜佛求仙皆為求助紓難,而非為心靈之依托)。唐人對於鬼神宗教之事,自古皆近於似有似無、亦可有可無之心態。東周時之孔子便提倡『不語怪力亂神』。而今日唐人之於佛教道教,甚或鄉野間對於基督教之看法,依舊與古無殊。無確切嚴格之宗教信仰為唐人自古之特性,而非弊端,與幸福感更無相關。北歐諸國今日即早已脫離基督教之信仰,其國民罕有其他特定之信仰,余也未嘗聞談及北歐之人缺乏幸福感。其二、安全感之缺乏今日中華之地,缺乏自由與公正,此為社會結構之病,非國民之病。若本末倒置,以國民之缺乏信仰而論斷為國民缺乏幸福之根源,則謬矣。若中國有獨立之司法,健全之醫療保障,規範化之商業環境,則安全感歸矣。不然,則國民冤無所伸張,身無所保障,工作無公平之待遇,畢業學生無平等之機遇,即便人人皆篤信某種宗教,亦難有幸福感。
佐藤謙一 w***[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