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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典故,多走一步

对比过中外教材的人,很多都对外国教材有意见:篇幅太长,简单的东西需要翻来覆去地讲,生怕读者不明白。但是如果大部分教材都这样啰嗦,就一定有啰嗦的道理。

教材以保证学生能够学明白为目的的,不但要让资质最好的学生能够明白,而且要考虑资质一般甚至稍差一些的学生的理解能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如果教材包含的信息为十分,学生可能只能接收五分到六分,为保证效果,啰嗦一点反而能真正起到传授知识的作用。

表达出十分,接收五六分,各种交流都有这个规律,翻译也是如此。原文表达十分,译者能接收到的通常也是五六分。如果译者作为原文的普通读者,接收五六分当然没有问题,因为这是原文读者的普遍水平。但译者将原文翻译出来,译文的读者能接收到的大概就只有三四分了。

也就是说,译文读者接收的信息比原文读者少得多(这也是很多人强调一定要看原版的原因)。所以,好的译者必然会竭尽全力保证译文读者能接收到足够多的信息,减少翻译过程中的遗漏。要做到这一点,译者就不能以“原文普通读者”的身份来要求自己,一定要比普通读者多走一步才算称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典故的翻译。

所谓典故,就是文章中引用的古代故事或者有来历的词语。通常,典故都是与原文所处的文化有密切关联的,原文读者和译者大都懂得这样的关联,而典故与译文所处的文化并没有这样的关联,所以译文读者未必懂得其中的奥妙,如果仅仅是“忠实”翻译,“文字之外”的信息就丢失了。所以遇到典故,译者一定不能只求“忠实”,而需要多走一步,把“文字之外”的信息补全,才算称职。

在处理典故的时候,译者通常需要考虑两方面:一方面要能够识别、准确理解原文中的典故,这需要语感、知识积累和运用搜索引擎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能设法把典故的信息完整传递给读者,多做“补全”的工作。

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类问题。

我们需要的是切合实际的认知,绝不是某人从山顶上带下几块石碑上刻着的真理。

初看虽然有些别扭,但还是能猜到它的意思,后面半句话说的是不能生搬硬套。但读者多半会有疑惑:这里为什么不直接说“生搬硬套”,而要说 “某人从山顶上带下几块石碑上刻着的真理” 呢?

如果熟悉《圣经》,就会知道这里说的是十诫的故事:

摩西带领以色列民众出埃及,在西奈山上,耶和华用四十天工夫,对摩西吩咐了十诫,并刻在石板(《圣经》中译作“法板”)上,让摩西带下山示与民众。

如果译者“坚守”原文,译文的读者就会感到莫名其妙,即便能猜到原意也得费一番工夫。但如果译者多走一步,梗滞就会少很多

我们需要的是切合实际的认知,绝不是摩西从山顶上带下几块石板(这里翻译成“法板”就失却了原有的调侃味道)上记录的十条耶和华戒律

如果愿意再多走一步,可以添加译注简明扼要地介绍十诫的故事。这样的译文,读起来舒服许多,理解起来也容易许多。

在这次战斗中,“蝙蝠”连负责左边,“猫”连和“狗”连负责中间,“狐狸”和“老鹰”连负责右边。

乍看起来,外军的做法相当有意思,给各个不同的连队安上动物名称作为代号。但是,这么做真的是为了方便识别吗?

不是的。了解英文编号规则的人都知道,通常的代号都是单个字母,比如A座、C区之类,很少使用单词来代表,军队中的编号也是如此。但是在通话时,尤其是在战场上通话时,B、C、D之类的字母不容易分辨,所以用了个“取巧”的办法:把字母换成 以字母开头 的单词(我军也有这样的处理,所以2701念成“拐两栋幺”)。

所以 “蝙蝠(Bat)连” 就是 “B连” ,而“猫(Cat)”、“狗(Dog)”、“狐狸(Fox)”和“老鹰(Eagle)”的意思也就非常清楚了。明白这个道理,直接翻译为“B连”、“C连”,读起来反而更有感觉。

项目一定要有项目经理和一套管理机构,好像奥地利军队一样。

我读到的时候非常迷惑:项目一定要有项目经理和一套管理机构,当然很好理解,但为什么要“像奥地利军队”一样?仅仅说“像军队一样”不行吗?估计这里是有典故,但译者没处理,甚至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

上网搜索 Austrian Army,才知道通常指的是拿破仑时代的奥地利军队。与当时其他国家的军队相比,奥地利军队组织严密、战斗力极强。

所以原文就不难理解了,“好像奥地利军队一样”是作者所做的形象比喻,用来加强效果。如果多走一步,理解起来就要容易多了。

好像拿破仑时期 组织严密、战斗力强悍的奥地利军队 一样

有人翻译了外刊介绍湘菜的一篇文章,里面有这么一句:

红烧肉主要是肥厚的油脂,但也可以为泅渡长江提供能量。

这句话逻辑上可以说得通,脂肪可以提供能量没错,但理解起来比较别扭,油脂和“泅渡长江”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仔细看看上下文,原来这是介绍湘菜,并且专门提到毛主席喜欢吃红烧肉,所以才会提到“泅渡长江”。

摸清了来龙去脉,才好下笔翻译。“泅渡”显然是不对的,一般只有特殊场合才会“泅渡”(武装泅渡),而且“泅渡”也难以联想到毛主席。翻翻当时的报道,都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畅游长江”,所以不妨翻译为

红烧肉主要是肥厚的油脂,吃了它才有力气畅游长江。

针对不久前斯诺登曝光的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棱镜”项目,一名外交官这样评价。

斯诺登事件把“阳光之乡”变成了下雪的巢穴。

但是读者看到往往不知所云,阳光之乡是什么?下雪的巢穴又是什么意思?我估计译者也不明白,直接按原文翻译了。

其实这位外交官讲话非常有技巧,理解起来也要多花点心思。“阳光之乡”即 Sunnylands ,也就是前不久中美两国元首会晤的地方,通常翻译为“安纳伯格庄园”。“下雪”是 snow ,“巢穴”是 den ,所以 “下雪的巢穴” 暗合了 “斯诺登” 的名字,“阳光” 又与 “下雪” 的意思相对。

这样的句子很难完美翻译,通常只能添加意译并注释:

斯诺登事件给前不久的中美元首会议的成果蒙上了厚重的阴影(译注:原文是“斯诺登事件把‘阳光之乡’变成了下雪的巢穴”,有双关含义。“阳光之乡”指的是中美元首会晤的安纳伯格庄园,“下雪”和“巢穴”对应的是英文拼起来正好是“斯诺登”的名字Snowden)。

译者的“多走一步”,不只与典故有关,章前引文也是经常需要译者多花心思的。外国作者往往喜欢在每一章最开头来句引文,这句引文通常是翻译中的难点。因为引文往往与该章内容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又不是毫无联系——如果引文有通行的译本(例如《圣经》),则可以直接采用;否则,译者只能多走一步,首先通读整章,再回头仔细揣摩,弄明白为什么要引用这句话,最后尽力在译文中复现原文的联系。

我翻译的《技术领导之路》中,作者温伯格在结尾希望劝说想要成为技术领导的读者摆脱迷恋,真正想明白关于自己的事情,章前的引文是这样的:

I have now reigned about fifty years in victory and peace, beloved by my subjects, dreaded by my enemies, and respected by my allies. Riches and honors, power and pleasure, have waited on my call, nor does any earthly blessing appear to be wanting for my felicity. In this situation, I have diligently numbered the days of pure and genuine happiness which have fallen to my lot: they amount to fourteen. O man, place not thy confidence in this present world!

—Abd-el-Raham

(912-961 A.D.)

这段文字,如果是普通正文,把意思翻译出来即可,但作为引文,讲究就要多一些。第一,要让读者知道,这是国王所说的话;第二,作为引文,不能太过平淡;第三,最后的place not thy confidence,其实就是正文说的“迷恋现状”。

把握这三点,仔细推敲之后,我是这样翻译的:

本王治下,五十年来尽是胜利与和平。臣民拥戴、敌人畏惧、盟友敬重。财富与荣耀、权力和欢愉,只待我召唤;我的幸福,无需任何现世的祝愿。此刻,我把自己纯粹而真切的幸福时光细细数来,不过十四天而已。噢,人哪,万不可贪恋眼前的世界!

——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

(912—961 A.D.)

译注: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891—961年)是西班牙科尔多瓦的第八位埃米尔(912—929年)和第一位哈里发(929年起)。后倭马亚王朝(即白衣大食) 最伟大的统治者。他的称号是安•纳赛尔,意为“常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