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喜欢就是把自己对偶然间闪过的念想坚持,直到它变成一种习惯。 ——2012年8月10日 晚22:00
如果你相信上面的话,那请往下看,否则下面的叨词将对你毫无意义。
我曾将我的人生归功于各种“奇遇”。六年前,我破天荒地以全区前几名考入全市最好的学校最好的班,然而在读初一的时候,我的期末成绩却连年级前50%都没有进。三年前,我又碰巧的考上了一本,上了北科,而在高三快高考时,我一直是班里垫底的。
我记不清我是怎么选择来到北科的,爸妈没在我填报志愿过程中给我任何参考,直到我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别人问到我爸妈,爸妈才兴冲冲地问,“报的啥学校?”我似乎想起来了,那些年我没有远大的志向,只是想一厢情愿地匆匆走过这个大学,早点步入社会,过最简单的日子。直到今天,我依然隐约的感觉到一个最底层的目标:普普通通地生活,让爸妈开心。我以为我的大学真的会像期望地一样匆匆过去,不带一丝的回忆。我的突如其来的想法改变了我的大学,就像六年前和三年前的“奇遇”改变了我的人生一样。
大一上学期的我在图书馆抱着金庸的《笑傲江湖》消磨着时光,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读书,大量的读书,更近地接触文学作家如余秋雨、朱自清、汪曾祺等。成绩混个80,不要太差就行,这就是我那时低端的理想。而且,我也做到了,第一学年成绩貌似刚好80。大学里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和舍友出去玩出去疯了,不过当时的我囊中羞涩,没办法,错过了很多。记得第一次去香山,十月份去的,人很多,回来的时候大告上厕所没和我们一起挤上车,然后,然后的事就是,大告被落下了。我们其余5个人在车上讨论大告该怎么回来……因为大告的手机和钱包都在我们手上。大告很可爱。很多这些美好的记忆都随着时光一点点淡去,有人说人越老越能记起旧事……
大一上学期末(清楚的记得,元旦那天下午)买了笔记本电脑,那时全宿舍同学一起买的(除了告哥例外)。上大学之前的我对电脑一窍不通,更别说什么IT技术了,那时看着宿舍里守仁和咸龙斌鼓捣宿舍的网络,很是佩服。说到这里,我还真的得感谢宿舍里的室友,虽然和他们的兴趣点不一样,但是他们引导着我开始了解这些新事物。我不怎么喜欢游戏,所以从这之后,我的电脑开始装各种应用软件,什么photoshop、Flash、CoreDRAW等,而舍友的电脑里开始装红警、Dota,这是我和他们第一次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大一下学期,我加入了团委宣传部和行知实践协会两个社团。在团委宣传部,我立志要为传播校园文化做点贡献,为学习写新闻稿,我还到图书馆的新书阅览室专门看相关的专业。也不知是否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倾向于写东西记东西了,直到现在写博客,我也不知将来工作忙会不会放弃这些好的习惯。上大学前的我是一个很内向的人,宅,不善言辞交际,也不怎么参与活动,就是很多人眼中那种毫不起眼的闷油瓶。社团活动改变了我的一些性格。在团委宣传部里,主要是写稿子,偶尔有些采访,在那里,我认识了刘xx学长、桑xx学姐、刘xx学姐等一批非常优秀的人,他们给我的感觉是,“真正优秀的人不仅在学习上优秀,而且在生活上也优秀”,这打破了我以前的惯性思维,认为“学习和料理生活事物是两不搭界的事”,他们都优秀地毕业了,我曾经还在篮球场展示栏看到桑xx学姐被评为校长奖章候选人。一个再怎么差的人常受活那些优秀的人陶冶,也会有想要努力一下的冲动。我的观念慢慢在改变,我不想依然保持刚上大学时的那种浑浑噩噩,我开始努力学习以期在成绩上可以稍微好一点以获取一丝证明自己努力过的快感。在行知实践协会里,有几位“大哥”——崔xx、梁xx等让我更体会到的是社团的情谊。梁xx乐于助人,爽朗实在,他快毕业前还请他帮忙借过好几套正装,为当时毕业时没能去送送他而内疚。行知实践协会主要举办一些实践类的活动,大型点的有暑期社会实践(可惜2次都无缘一起参加)、圆明园文物保护志愿者、瓷娃娃宣传等,还记得在做圆明园文物保护志愿者的时候,站在西洋楼那里,给来来往往的人发传单募捐文物修复资金,看尽各种笑脸与黑脸,受尽各种鼓励与冷落,有欢笑也有因为募捐的艰辛。不过这写小事后来反而让我明白一些道理:现实很骨感,不要你认为是对的,应该做的别人就会去做。就像是给患绝症的同学募捐一样,不要以为救人天经地义,每个人都应该去捐。
社团毕竟只是一个缓解大学空虚生活的场所,是驿站不是终点目标。我没事就泡图书馆的小说库里,记得看到一篇厦门大学的支教日记《把梦留住》就激动得想去支教,后来才知道,西部支教也不是随随便便每个人都能去的。到大二上学期末,一个叫电脑鼠的科技团队改变了我的大学行程,在那里,我产生了本文开头写下的想法,“一个人的喜欢就是把自己对偶然间闪过的念想坚持,直到它变成一种习惯。”从加入电脑鼠科技团队以后,我放弃了社团,放弃了喜欢已久的小说,放弃了很多和舍友一起出去玩出去疯的机会。
有些时候,改变是一种悲伤,保留是一种快乐,而有些时候,恰好相反。——2012/8/11上午9:58
希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有个希腊人喜欢钓鱼,每天坐在河边。但他每天只钓2条鱼,早早就收工了。
路人问他,“你为什么不多钓几条呢?”
希腊人说,“多钓干嘛?”
路人回家,“多钓几条,你每天就会有多余的,就可以拿去卖,卖了就可以赚钱过更好的生活。”
“然后呢?”,希腊人问。
“生活更好之后,你就可以更加悠闲地钓鱼了。”
希腊人回答说,“这我现在不是已经做到了吗”。
希腊人的闲散保留,我越来越明白了。我是一个对精神追求甚于物质最求的人,典型的庄子道家派。
我在保留着一些回忆,害怕改变。我一向认为处理事情应该果决,这种犹豫让我极不舒服。刚上大学时的想法是,“毕业之后一定要工作”,当时的自己是那么的果断,将这种想法一直坚持到大三上学期。如今想法的改变都源于自己突然闪过的念想,“学习竟是那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而激发自己念想地是一个叫“电脑鼠”的科技团队。(注:电脑鼠——一种能自主识别迷宫的机器人)
在进入“电脑鼠”科技团队之初,我除了在社团待过之外,还到图书馆做了将近一年的勤工俭学,做过兼职,而所有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是自己更早的了解社会,一直到现在都很后悔没去支教过。
也是为了好找工作学技能,2010年10月份的某天参加了“电脑鼠”的笔试,当时叫宿舍的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去,他说没兴趣,我就自己去了。2010年10月的某个晚上,我到参加电脑鼠招新的面试。晚上10点左右,我在校团委宣传部开会,收到一条短信,“恭喜你,你被电脑鼠科技团队录取了……”当时的我没有细看短信后面还有什么,团委会议的最后学姐给的安排模糊不清了。就这样,我进去了“电脑鼠”科技团队。
当时的我其实也不管什么团不团队的,我只是想,“我进这来的目的就是学东西,为找工作积累资本”。“电脑鼠”招新完成后进行了几次技术培训。2011年春节回家,团队Boss峰哥给了我们一篇论文。本来寒假回家是件很开心很轻松的事情,可我无意间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了一篇文章《我的大学4年——郭天翔》,作者也是学IT行业的,在文章中作者讲了如何学习单片机并从一个不爱好IT到爱上单片机的历程。我改变了,就因为一个念想,“给我十天时间,我也要学会单片机”。2012年寒假回家后,出去和高中同学碰了个面,离春节还一个礼拜,开始闭关学习单片机,那段时间,除了吃饭出自己的房间,上午就在看郭天翔的《十天学会51单片机》的视频,下午就是在自己买的开发板上练习写程序,晚上就是看资料。那种闭门思过般的日子持续到大年三十,直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把自己闹醒,我爸妈喊着“快出来吃夜宵啦”才告一段落,大年初三之后又重新开始持续了好几天。有了那次经历,我忽然明白,很多事情看似很难,但只要坚持地做那件事直到变成一种习惯,你会发觉事情是那么的简单,就像每天的刷牙洗脸一样。就这样,我喜欢上了单片机,纯粹的出于喜欢。
在“电脑鼠”科技团队待了段时间之后,渐渐地才有了团队感(而且后来才发现,那种团队感不管对于我还是将来的成绩来说都是多么的重要)。一开始不怎么习惯大Boss峰哥的严肃,那种言语和面孔让我有点害怕,“想在这学东西,没事就在这待着,把其他乱七八糟地事都扔到一边”,后来才知道这些话是很有道理的,也渐渐知道作为一个领导者的苦心,他承担着我们全团队的责任。在进入团队初期,团队的崔超伟学长带起了我的硬件,我自己研究软件,这种做中学的学习方式令自己找到了学习的乐趣。我以前以为知识作为一种产权会让我避讳地去将自己所学告诉别人,我错了,在我后来的感觉是,恨不能将自己的理解全囊倾诉给别人,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我是很愿意无回报地替别人解决问题的。
有的时候自己也会遇到一些不快乐的没办法解决的事,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愿意请别人帮忙的。曾经遇到令自己不快乐但又难以忘怀的事情时,我会把它记在Word文档中,然后给文档加个密码……直到某一天,我忘记了Word文档的密码,那段不快乐的往事就随文档在我的记忆里一并封存……与同龄人类似,大学里总会偷偷的喜欢那么一两个人,我不例外,但一则简讯,让我突然决定放弃那样一段坚持已久的喜欢。一旦喜欢上是很难忘记的,这就是不断坚持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我不善于借酒买醉,我放弃一种喜欢的办法就是,埋头努力做另一件无关的喜欢的事,我做的就是在实验室待着,让它淹没自己的情感,时间会让忘记成为习惯,到最后也就觉得也不过如此,无所谓了。
后来大三上学期都快结束了,那个时候我做了个里程碑式的改变,2年前的想法是“成绩混个80,不要太好也不太差就行了”,现在变成“不管将来工作或读研,我还是要努力的把专业学好考好,至少可以作为自己没有荒废这个大学的见证”。对自己专业的渐渐喜爱慢慢地把自己推向了大学里最牢固的念想当中,“坚持瞬间闪过的念想会使之成为喜欢,而改变则会让喜欢变成可以社会化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