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在伦敦举行的国际足球理事会第131次年度大会上,批准了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以及国际足联可以在适当的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及草根足球比赛中,使用对全部或部分警告(黄牌)的情况实施暂时罚离(受罚席)规则。
关于暂时罚离的参考如下:
从开赛前进入比赛场地直至比赛结束,包括中场休息、加时赛和罚球点球决胜期间,裁判员都有权出示红黄牌,以及在竞赛规程允许下,将队员暂时罚离。
暂时罚离是指队员在被警告(黄牌)时,受到的即时性"停止参加"接下来一段时间比赛的处罚形式。其理念是通过"即时的处罚"来对犯规队员乃至其球队产生有效的和立即的正面影响。
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及国际足联应以下列指南为准,(通过发布竞赛规程)实施暂时罚离规则:
- 暂时罚离可适用于所有场上队员(包括守门员),但不适用于受到警告(黄牌)的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
- 裁判员通过出示黄牌,随后清晰地用双臂指向暂时罚离区(通常是该队员一方的技术区域)的方式示意执行暂时罚离。
- 所有暂时罚离的情形,罚离的时长相等。
- 暂时罚离的时长应为比赛总时长的10%~15%(例如总时长90分钟的 比赛,暂时罚离时长可以是10分钟;80分钟的比赛,暂时罚离时长 可以是8分钟)。
- 暂时罚离的计时,自罚离的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后、比赛恢复时开始。
- 裁判员需将暂时罚离时段中所有应计入本半场比赛"补时"的时间"损失"(例如换人、受伤等)补计入暂时罚离时长中。
- 竞赛方必须规定由谁帮助裁判员为暂时罚离进行计时,可以委派代表,或由第四官员、中立的助理裁判员负责;不得已时,可使用球队 官员。
- 暂时罚离时段结束时,受罚队员需得到裁判员允许后从边线重新进 入比赛场地,返场过程可以处于比赛进行中。
- 由裁判员决定受罚队员何时可以返场。
- 暂时罚离的队员,在罚离时段结束后才可被替换下场(如果该队已完替换次数,则不能替换)。
- 如果暂时罚离在上半场比赛结束时(或下半场比赛结束,将进行加时赛比赛时)仍未执行完,则剩余的罚离时间从下半场比赛(或加时赛)开始时继续执行
- 如果暂时罚离时段在比赛结束时仍未执行完,则该受罚队员可以参加罚球点球决胜。
- 暂时罚离的队员,除进行“热身活动”(热身活动的要求与其他替补队员相同)外,应始终留在技术区域(如果有)内,或者与其球队教练员/技术官员处于一处。
- 处于暂时罚离阶段的受罚队员,犯有需警告(黄牌)或罚令出场(红牌)的犯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也不能被替换。
- 竞赛方 / 国家协会应决定是否需要向有关机构报告暂时罚离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纪律措施,比如累计的暂时罚离是否需要参照警告(黄牌)的情况进行停赛处罚等。
每个竞赛可以从下列暂时罚离体系中择一使用:
-
体系A——针对所有警告(黄牌)
-
体系B——针对部分而非全部的警告(黄牌)执行暂时罚离
- 所有受到警告(黄牌)的队员将被暂时罚离。
- 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第二次警告(黄牌)的队员:
- 执行第二次暂时罚离,并且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
- 如果其球队的替换次数尚未用完,可以在第二次暂时罚离时段结束时,被替补队员替换(这是因为受罚队员所在的球队已经在两个暂时罚离阶段受到了少一人的“惩罚”)。
- 需事先将被执行暂时罚离的警告(黄牌)情况列出。
- 此外的情况仍然执行警告(黄牌)。
- 已经受到过暂时罚离处罚的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再受到警告(黄牌),将继续比赛。
- 已经受到过警告(黄牌)的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再受到暂时罚离处罚,在罚离时段结束后,将继续比赛。
- 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暂时罚离处罚的队员,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但如果其球队的替换次数尚未用完,则在第二次暂时罚离时段结束时,该队员可以被替补队员替换。 但如果该受罚队员已经受到过非暂时罚离的警告(黄牌),则不得被替代/替换。
- 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黄牌)的队员将被罚令出场,不得 再次参与本场比赛,也不得被替代 / 替换。
*竞赛方可能会发现,仅针对涉及"不当行为"的警告(黄牌)执行暂时罚离,是非常有价值的处理方式,例如如下行为:
- 佯装。
- 故意延误对方球队恢复比赛。
-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不满。
- 以推、拉拽、拉扯对方队员或手球等方式,阻止或干扰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
- 踢罚球点球时,罚球队员使用不合法的假动作。